2005/03/04
已婚是否還有愛人的權利
不止一次被問及這個問題
我想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只是 在愛了以後接下來要發生的會發生的將發生的
是否在承受和面對的能力範圍之內
這遠比愛與不愛來的重要
或許這就是累積了某些經歷與年歲後的不勇敢
你說你為了曾經愛上的某個人掙扎過
你說你和你的妻子都不快樂
你說你們談及離婚並維持表面上的生活規則
這並非全然不可行
數個月前我讀良性離婚這本書
書中談到多種離婚後彼此間相處可能有的種種模式
我無法一一列舉
但可以肯定的是同樣是簽字
之後發展的模式絕不會只有一種
甚而遠在我們想像之外無規則的往前 今
天所想到關於婚姻的心得是
如果你愛一個人願意為他不自由
那樣的不自由是不會造成不愉快的
如果你已經不關心一個人
自然會為了種種理由難忍不自由
我想我懂你的心情
我的朋友
如果兩個人分開
可以變成快樂的四個人或三個人或者兩個人
甚至只有快樂的一個人
我想都不是壞事
祝福你
Wednesday, August 17, 2005
思想獨立 經濟獨立 除了這些之外 決定獨身終老至死 還有什麼需要獨立 我在發現 我在努力 我在學習 這不是個故事 這是心情的堆壘 別問我真或假 總之 就是獨立.獨立.獨立 而革命正起 破壞正行 重建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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