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7, 2005

5個怪毛病

五個怪癖
這是個難題,獨居很久,不知道什麼樣的行為舉止才叫怪癖,想了很久很久很久,只好從頭想起,被驚訝的看著時,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事。
1.我走路,在台南;我坐公車,在台南,在這個大眾運輸系統超級不發達的城市,堅持走路成了奇怪的生活方式之一。我可以走很久很遠,短十幾二十分鐘出去採買,長則三四小時,從永康走到市圖再走回家。
2.痛恨那種把菜擺滿滿在白飯上,白飯變成混雜五味飯的便當,我大約會一口都沒吃的放在那兒,寧可餓死也不想吃不是白飯的白飯。
3.談過戀愛的男人,想愛的或覺得對方很愛自己的,或者錯以為很相愛的,都會要求一條項鍊,材質不居,鑽石除外,當我的身上什麼飾物都沒有時,表示感情一片空白,戴著項鍊時,表示心裡有個人,誰都進不來。
4.非必要足不出戶,情況嚴重到某天坐電梯時被問住幾樓,答案和同層樓鄰居遇上了,對方很意外的說,怎麼從來沒有見過妳?事實上,我比他更早一年住進這樓。
5.想家時吃魚罐頭,同榮牌茄汁靖魚紅罐裝,想去世的父親時吃饅魚罐頭和小卷罐頭,都和記憶牽連極深。

怪不怪啊?接下來換誰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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